維修服務

產品有限保證

陶瓷製品

根據以下所列的排除和限制,Grohe Hong Kong Limited (“本公司”) 由收據發出之日期起2年(下稱“保證期”),保證陶瓷製品沒有材料、製造、設計及功能上的缺陷。

水龍頭

根據以下所列的排除和限制,Grohe Hong Kong Limited (“本公司”) 由收據發出之日期起至以下所列的時限保證所有五金產品沒有材料、製造、設計及功能上的缺陷(下稱“保證期”):

  1. 水龍頭產品:水龍頭主體及閥芯保證期為5年,配件保證期為2年;
  2. 其他五金產品:保證期均為1年。

浴缸

根據以下所列的排除和限制,Grohe Hong Kong Limited (“本公司”) 由收據發出之日期起至以下所列的時限保證所有浴缸產品沒有材料、製造、設計及功能上的缺陷(下稱“保證期”):浴缸主體及其他部件產品保證期為1年。

智能座廁

根據以下所列的排除和限制,Grohe Hong Kong Limited (“本公司”) 由收據發出之日期起2年(下稱“保證期”),保證智能座廁產品沒有材料、製造、設計及功能上的缺陷。

智能廁板

根據以下所列的排除和限制,Grohe Hong Kong Limited (“本公司”) 由收據發出之日期起2年(下稱“保證期”), 保證智能廁板產品沒有材料、製造、設計及功能上的缺陷。

  1. 在保證期內,如產品在正常使用的情況下有缺陷,本公司將酌情決定維修或更換該產品。
  2. 若未能提供同類型號產品,本公司保留權利以其它型號代替該產品。
  3. 買方提出維修要求時,需出示有效正式收據。
  4. 由購買日期發出的收據起計算之3個月內,免收維修服務費。
  5. 保證期不得因任何有缺陷的產品而需更換或本公司需作出維修而延長,也並不會重新計算。

不保事項

上述產品有限保證不包括以下事項:

  1. 任何產品被移離原本安裝位置;
  2. 任何因運輸、安裝、改動產品、或濫用或錯誤使用超出該產品指定的預期目的,或因缺乏適當保養或更換非原裝產品零件而引致的缺陷,無論此等缺陷是由用戶、安裝技工、承包商或其他任何非本公司指定工作人員所造成;
  3. 任何維修或更換該產品所引致的運輸成本或費用(因產品有缺陷而需更換產品/部件所引致的運輸費用除外)和安裝或拆卸產品的人工成本或費用,或因此引起的其他成本或費用;
  4. 任何因水壓不足、使用水雜質過多或不適當清洗所引致的缺陷;
  5. 客戶未能出示有效購貨收據的正本;
  6. 任何因不可抗力事故,包括火災、地震、水災、雷擊或任何其他不可控制的起因造成的缺陷;
  7. 產品購自本公司在香港非授權的銷銷商;
  8. 其他不可歸咎於製造商和授權銷售商的情形。

一般條款

  1. 除非在此明確說明,本公司明確以法律所許可的最大範圍內排除其產品的所有保證,即使明示或暗示,法定或非法定,包括適銷性或特定目的的適用性的保證。
  2. 根據本產品有限保證或有關本公司產品的銷售,本公司的總負債,無論基於合約、保證、侵權、法規、法律或衡平法限於該產品的維修或更換。在任何情況下,本公司不會承擔買方的任何間接、特殊、偶然或附帶性的損失,費用,支出或損害的責任。
  3. 如本產品有限保證的英文版本和其他版本有不一致或抵觸,將以英文版本為準。本公司對本產品有限保證有最終解釋權。
  4. 本產品有限保證授予香港法例管轄並依照香港法力詮釋。本公司及買方同意接受香港法院之專屬司法管轄權。